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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不对称原理
瞿
霭
堂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翻译是人类交际的一种本能行为,只要人类还使用着不同的语言和方言,翻译就会永远存在下去。翻译随着人类语言的差异存在而存在,随着人类语言差异的消亡而消亡。翻译与语言差异共始终,是因为语言交际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巩固和发展的前提,翻译是语言交际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方式。语言交际的目的是信息的传播和交流,也就是作为思维成果的思想的传播和交流。语言交际是互动行为,涉及到作为交际对象的人和使用的交际工具语言。一般的语言交际是泛称的,即交际对象属于同一社会群体,使用同一种语言,交际双方直接对话,可以称为直接交际。现实中不同社会群体和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同样可以使用语言来交际,而且也是当面对话,但必须进行语码转换,把一种语言转换成另外一种语言,才能理解。除了少数双语人外,绝大多数人没有这种转换的能力,于是就需要一个双语人作为中介,把一种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语言,交际双方才能相互理解。这种转换就是翻译,经过翻译的交际,可以称为间接交际。无论直接还是间接的语言交际,都可能是口头的,也可能是书面的,文字只是声音的代码。直接和间接语言交际都是限制在特定空间范围内的狭义语言交际,广义的语言交际不设范围,不定对象,传播的功能大于交流的功能,声音和文字同样都可以作为载体。无论狭义和广义的语言交际都离不开翻译,翻译不是语言交际的辅助手段,而是异语交际的必要手段,没有翻译就无法完成交际。翻译是人类交际的渡船,信息传播的津梁。翻译的功能和目的是信息的传播和交流,翻译的方式是语码转换。翻译界常常用语际转换这种概念来限定翻译,是不准确的,“语际”是指范围,翻译的实质是语码转换,把一种语言的语码转换为另一种语言的语码。何况翻译并不限于语言之间,语言内部同样需要翻译。说汉语的北京人与广东人之间,如果不翻译就不能交际。中国很多民族语言的方言之间不能通话,比如藏语、苗语、瑶语、彝语等,不通过翻译同样不能交际。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必然会影响到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语言也不例外。所谓语言的一体化是指需要一种共同使用的交际工具。由于世界语言的繁多和复杂,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选择一种共同认可的语言还遥遥无期,而且共同语言的选择和使用,并不代表固有语言的消亡,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固有语言将永远存在下去。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和多语言国家,正在推广和使用通用的语言,但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不同民族语言除少数外,都将保存和使用下去,功能互补,并存并用。可见,翻译作为一种手段和事业渊源流长,而且功能不断扩大,意义更加重要,在引进知识、传播文化、增强话语权、提高软实力以及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等方面都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翻译作为人类自发的行为,无法确定起始点。但人类对翻译的理性认识,却可以追溯到世纪前。起初与修辞关联在一起,后来才区别开来。人们对翻译的理性认识常常从宗教经典的翻译开始。比如西方对圣经的翻译,中国汉族和藏族对佛经的翻译,突厥民族对佛经和伊斯兰教经典的翻译。在翻译的实践中也产生了相应的理论,比如汉族魏晋六朝盛行译经,玄奘在翻译佛经时提出“五不翻”原则,藏族经师在一千多年前就撰写《语合》这种有关翻译理论的专著,研究翻译的原则和名义等问题。西方对翻译理论探讨要更早一些,大约起始于公元一世纪罗马帝国时期的西塞罗,他提出了“创造性翻译”(“作为演说家”的翻译)和“非创造性翻译”(“作为解释员”的翻译)这两种翻译的原则和方法。直到20世纪,翻译作为一种科学的学术研究趋于成熟,自上个世纪70年代在鲁汶召开国际翻译研讨会,翻译才作为一个学科逐渐建立起来,称为Translatology。翻译理论主要研究翻译的原则、标准、过程、目的、技巧、历史、规范等内容,归根到底是要回答:“翻译什么”“用什么翻译”“如何翻译”“为什么翻译”和“谁来翻译”的问题。因此,翻译理论学派林立,都是由于受到不同的哲学思想、价值观念、语言差异和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制约,对回答上述问题时视角不同造成的。归结起来不过语言和文化两大学派,前者强调形式和技巧,后者重视意义和功能。从传统到现代,无论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后殖民主义、直译派、意译派、描写派、文化派等等翻译理论,都建立在一种理念之上,即翻译的“对等”或“等效”原理。这种原理认为“原语”(原文)和“译语”(译文)①
①本文原语和原文、译语和译文是分别等义的,包括语言和文字,按行文需要使用。为行文方便,一般情况都使用原文和译文。
无论在形式和意义上必须或应该是“对等”或“等效”的,“对等”和“等效”成为翻译的前提和追求的最高目标和完美境界。事实是无论在信息(意义)、语言(形式)、文化、文体、风格、翻译(语码转换)等方面原文和译文都是不对等的,也不可能对等和等效。从对等的理念出发追求等效的翻译势必发生偏差,造成失衡,越追求对等或等效,原文与译文的距离就越远。我们将从上文所提到的几个方面探讨它们之间的不对称性,②
②对等和对称是一个交叉概念,对等着重性质和功能,对称兼顾形式和内容。翻译作为语码转换,必须平衡形式和内容,探索最佳的转换方式。因此,我们不使用“对等”,而使用“对称”。
提出翻译的不对称理念,为构建新的翻译理论框架提供理论依据。一、
翻译的对等性
“对等”(equivalence)或“对应”“等值”“等效”是相同的概念,也是各派翻译理论的共识和追求的目标。从“对等”来说,不同的翻译理论只是视角和出发点不同:直译派注重形式,意译派强调意义,文化派追求隐喻,功能派着眼效果,解构主义主张译者中心,后现代主义反对一切传统,后殖民主义关注政治,以至女权主义提出“同性作品由同性翻译”的主张,那是另类的翻译理论。这些理论最终都要求原语(source language)和译语(target language)在所关注和强调的方面实现“对等”。③
③即使是后现代主义中最激进的“翻译重创论”,也要讲“互文性”(intertextuality),“互文”就离不开原文和译文,本质上也只是追求新、旧形式和内容的对等。
结构主义要求译文在词级、句级、段级和篇章级的各个层次与原文达到深层的等值,解构主义要求“言语表达效果对等”(perlocutionary equivalence),法国的著名翻译理论家勒代雷提出“表达形式效果等值”“感情意义等值”和“文体风格形式的对等”概念,[1]
[1] Nida, E. & Waard, J. From One Language to Another[M].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1986; 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M]. Leiden, The Netherlands: E. J. Bill, 1964.
中国学者在解释严复的“信、达、雅”的翻译原则时,有人认为“信”是语义对等,“达”是行文对等,“雅”是功能对等。真正把“对等”说透的,是对中国翻译界影响较大的美国著名翻译家尤金·奈达(Eugene A. Nida)。他先提出形式对等(formal equivalence),主要偏重语言形式。后来提出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随后又改为功能对等(function equivalence),即“译文不仅在信息内容上要与原文对等,而且在形式上也要尽量与原文对等”,[2]
[2] Eugene Nida & Charles Taber,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M]. Leiden: E.J.Brill. 1969.
进一步要求原文受众和译文受众在感觉和效果上对等或一致,即他所谓的“译文接受者和语言信息的关系应该基本上同原文接受者和原文信息的关系一样”。他对由历史传承下来的翻译对等观念,进行了理论的概括和构建,并且与交际、信息、符号等科学联系起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翻译的对等观念由来已久,有它的哲学和理论基础。支持翻译对等观念的是“语言等同论”,比如洪堡特认为语言是人类的共性,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没有任何产物是语言无法表达的。当代又有乔姆斯基的语言深层结构的理论,认为人类语言具有共同的语言深层结构,不同的语言只是由深层结构通过不同的规则转化为表层结构。他把这种深层结构表达为语言能力,确认这种语言能力是人类的共性。因此,奈达就认为人类经验和表达方式中存在一种“共同的核心”(common core),所以“一种语言能表达的事情,必然能用另一种语言来表达”。[3]卡福德在《翻译的语言学理论》一书中提出了“等值翻译”的理论,[4]
[3] Catford, A Languistic Theory of Translation[M].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4] M. Lederer, La traduction aujourd’hui, Le modèle interprétatif[M]. Paris: Hachette, 1994.
认为翻译的中心问题是寻找等值成分,翻译理论的任务是界定等值成分的本质和条件。既然语言是等同的,具有内在的共性,语言之间的翻译也就必然可以达到等值的境界。人们利用语言等同论来反对语言优劣论,却对语言等同的概念缺乏科学和深入的认识。
语言是人类在组织社会和进行社会活动中创造的一种最有效的交际工具,也是一定程度上实现和表达思维并辅助认识世界的一种重要工具。语言是人类思维的产物,即人类的一种思想,也是文化的载体和结晶。从这一层面上说,语言从无到有,经过漫长的过程,都已经达到了适应自身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语言并无优劣之分,都是人类抽象思维高度发展的产物。从另一方面来看,语言发生于自身,应用于社会,语言必然受到自身思维和社会发展的制约和影响。因此,语言无论形式和内容上总是落后于自身的思维和社会的进步,不得不随着自身思维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进行修订和改造,也就是丰富和发展,以适应思维表达和社会交际的需要。既然语言是随着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以语言自身来说,处在不同社会发展时期,它的发展水平必然也是不同的。这种社会发展决定语言发展的社会决定论,充分说明了发展和进步程度不同的社会中使用的语言,无论在形式、内容和功能上是不等同的。一个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中的语言如此,不同社会由于发展和进步的程度不同也是如此。从语言的基本性质的共同性,不能否定语言发展的不平衡性及语言在形式、内容和功能上的差异性。这种差异不是语言本质的优劣,而是语言在自身思维发展、社会交际需要的适应性、交际的范围和程度、表达思维的精确性、交际方式的丰富性等方面有高低的区别。这种高低之别是语言功能和发展程度的差异,是属性的差别不是本质的不同。本质的相同不能否定属性的差异。用“语言优劣论”的错误来否定语言发展程度和功能属性的差异是对语言的简单化认识,既不符合客观实际,也不具科学性。“没有任何产物是语言无法表达的”“一种语言能表达的事情,必然能用另一种语言来表达”的论断,是终极性表述,没有过程观和认识的阶段性。既然人类的语言总是落后于自身的思维和社会的进步,从语言发展的过程和阶段来说,它必然在一定的时期和阶段不能完全和完善地来表达“任何产物”,包括物质和精神的产物。由此可见,同一语言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是不等同的,不同语言更是不等同的,任何语言都不是任何事物和概念都能表达,④一种语言能表达的事物,另一种语言更不一定都能表达,⑤
④人们常常说“这个事情我说不清”,“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不知道这个东西叫什么”等等,就是明证。
⑤中国的阴阳五行、符咒经语、神力鬼怪、天道八卦之类的东西外国语言能表达吗?再如韵律也是无法转换的,因为不同语言要求的押韵方式不同,即使把中国词诗的韵律对等地转换成英语,英国人也不能像中国人一样体验和感觉音律的环回美感。
语言等同论不符合事实。语言的不对称和不等同观念是翻译不对称原理的基础,从不等同的语言出发去追求翻译的对等,即原文和译文的“等同”“等值”和“等效”,无异于缘木求鱼。下文将从信息、语言、翻译(包括作者、译者和读者)等方面来论证翻译的不对称原理,并探索不对称翻译的对策和目标。二、
信息的不对称性
语言交际的本质是信息的表达和交流。从语言交际的角度来说,信息是知识,也是意义,即语言表达的内容。在语言交际中,信息常常按受众定性:对个体受众来说,新的知识是信息,旧的或已知的知识不是信息。这是狭义的信息。广义的信息是对群体受众来说的,知识无所谓新旧,只是传达和交际的内容。我们讨论的是广义的信息。在语言交际中信息是通过语言编码和解码实现的,语言是信息的中介。语言交际分同语直接交际和通过翻译的异语间接交际。信息的传输过程大致如下:
同语交际:
| 信息 | → | 原语编码 | → | 原语解码 |
| 信息提供者 | 信息接受者 |
同语交际中信息的损耗(偏离)主要表现在原语编码者和解码者由于语境、文化和知识背景的差异所造成的失误,从信道来说,只是空间距离、声音高低和外部噪音的干扰。一般情况下直接交际中信道的损耗(偏离)可以忽略不计,信息的损耗(偏离)主要是信息编码和解码者之间的误差造成的。由于是同语交际,这种误差比较小,信息的损耗(偏离)也相对要小,信息的传输基本上可以达到对等的程度,也就是说信息传递的两端基本上是对称的。
异语交际:
| 信息 | → | 原语编码 | → | 原语解码+译语编码 | → | 译语解码 |
| 信息提供者 | 信息转换者 | 信息接受者 |
异语交际与同语交际的信息传递有很大的不同:首先,信息接受者要解读的语码不是信息提供者所编写的语码,因此信息传递两端发生的损耗(偏离)远比同语解码要大得多;异语交际中信息传输的信道,除了空间距离、声音高低和外部噪音干扰的自然信道外,增加了一种语言信道,即一种人为的信息过滤和噪音。因为异语交际需要经过信息转换者的翻译,即语码转换,信息转换者承担了原语解码和译语编码的双重任务。由于信息转换者的双语水平、知识程度、文化背景和主观意图等因素,他在解码和编码中信息的损耗(偏离)程度更比同语交际大得多。直译派强调形式,意译派注重意义,文化派重视文化,功能派关注功能,各自从不同的视点建立相应的理论,指出了其他理论的不足,充分说明了翻译过程中顾此失彼的现象。这种顾此失彼现象正好说明了由于翻译的介入,语言信道造成的噪音和干扰,信息传输的两端信息量严重不对等,换句话说,翻译过程中信息传递具有不对称性。三、
语言的不对称性
通过翻译实现的间接语言交际,需要进行语码转换,不同的语码无论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是不对等的。语言是一种以声音(和作为其代码的文字)为载体的符号系统,由语言使用者创造,是语言使用者的思维成果,也即思想。因此,由于不同的自然和社会条件、历史文化、宗教信仰以及不同的物质和精神活动,人类创造的语言五花八门,各种语言的编码方式大不相同。从形式上说,不同语言既不对等,也无法对等。比如所谓形合(Hypotaxis)的语言使用形态标记,而意合(Parataxis)的语言不使用这种标记。用汉语翻译使用形态标记的英语、法语和俄语,或者舍弃这些标记,或者使用句法手段表达词法标记。即使是使用形态标记的语言,法语名词的性不等于俄语名词的性,法语动词的式也不等于英语动词的式,同样需要变换表达方式;汉语说“我吃饭”、“红花”,藏语说“我饭吃”、“花红”,语言成分的次序都不同,形式如何对等?⑥
⑥近年出现一种“形式翻译学”,强调形式,但这种形式与语言形式无关,是指风格、文体和原文所表达的其他信息。
原文和译文在语言形式上无法对等,已是翻译界的共识。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早就说过:“西文句中名物字,多随举随释,如中文之旁支,后乃遥接前文,足意成句。故西文句法,少者二三字,多者数十百言。假令仿此为译,则恐必不可通……”。奈达在《翻译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也说:“(If all language differ in form and this is the essence of their being different),then quite naturally the forms must be changed if one is to present the content.”(所有语言在形式上都有差异,而且是主要的差异,如果要正确表达内容,就必然要改变形式。)[3](P5)由此可见一斑。
从意义上说,不同语言同样不能对等。从词的层级来说,词义的内涵和外延就不一样,汉语的动词“打”除了“打人”外,还可以“打毛衣”“打油”,用英语来翻译,只能使用其他的动词。英语中cousin包括了汉语中表哥、表弟、表姐、表妹、堂哥、堂弟、堂姐、堂妹等意义,英语的marry相当于汉语的“嫁”和“娶”,翻译成汉语时必须根据上下文进行确认变译;英语中“龙”具有贬义,“亚洲四小龙”中的“龙”译成汉语时不得不把“龙”(dragon)改译成“虎”(tiger);汉语中“狗”具有贬义,英语则具有褒义,汉语“走狗”译成running dog,英国人必定不知所云。从表达的层级来说,英语大量使用被动句,在译成汉语时以“被”字对等,出现了大量不符合汉语习惯的被字句,如将door is closed(关门了,门关了)译成“门被关了”等等。主动和被动的意义在不同语言中是不对等的,有时候必须颠倒才符合习惯。再如,如果把“油条”译成英语的deep-fried twisted dough sticks,意义是否对等?英语算不算表达了汉语油条的概念和所传达的信息?“馒头”“包子”“花卷”之类的东西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英语的brown bread汉语称“黑面色”,而brown sugar则称红糖,一个brown与“黑”“红”两个不相关的意义对应,意义是对等的吗?wine与汉语的“酒”对等,但white wine却不是汉语的“白酒”,而是指白葡萄酒,汉语的白酒是white spirits。英语使用early和late与时间词结合,表示一个时段内的时间概念,中文译成“早些时候”和“晚些时候”,把early evening译成“晚上早些时候”,把late afternoon译成“下午晚些时候”,中国人根本无法理解到底是什么时候。按字面意义也可以理解成比晚上更早的时候,比下午更晚的时候,因此这种翻译不符合汉语语义结合的规则,中国人也没有这种时间概念,翻译时无法找到对等的语义表达方式,连找个相似的都困难。至于成语、熟语等翻译追求表层语义的对等必然导致无法理解或理解偏差,比如full conceit(充满自负)译成“目空一切”,at a stone’s throw(掷一石之距)译成“一箭之遥”还可算作深层的语义对等,而 all is well that ends well (结果好意味着一切都好),beauty is only skin deep(美貌一如皮肤厚薄)这类英语成语要找到对等的汉语成语或确切的意义对应就困难了,就像温总理使用汉语成语“行百里者半九十”的不同英译引起争论一样。语言意义与文化、历史、习惯密不可分,何况,语言意义除了基本意义外,还有附加意义、语境意义、感情意义、色彩意义、风格意义等,原文和译文要寻找完全等值和等效几乎是不可能的。语言的不对称性正是翻译界文化派、功能派、后现代派等不同翻译理论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四、
翻译的不对称性
翻译的不对称原理基于三个要点:第一,翻译的信息不对称;第二,翻译的工具,即翻译的两种语言不对称;第三,间接语言交际的参与者不对称,即信息的编码或提供者、信息的解码或接受者和信息的转换或传递者之间不对称。前两者已如上述,下文主要讨论信息提供者、接受者和传递者之间的不对称。
翻译等同论认为不同语言或语码之间的转换是等同的同时还附带一个前提:信息的提供者所提供的信息和编码必定是正确的。事实并非如此。即使排除信息提供者在信息和语言编码上主观故意造成的偏差,比如精神原因、暧昧因素、回避策略、禁忌避讳等人为因素,同样还存在非人为的因素。首先,不同信息提供者理解信息和驾驭语言和文字能力不同,翻译中常常会遇到不能理解原文的意思,请一个与信息提供者使用相同语言的人来帮助,依然不能理解,必须请教信息提供者本人,说明信息提供者对信息的编码在理解或表达上有误,遇到这种情况再高明的翻译也是无法对称传译的。在使用不同语言的会议上,需要为翻译设立一个准备咨询的地方就是这个原因;其次,翻译除了少数双母语的双语人外,⑦
⑦即使是双母语的双语人,如果所处的社会使用的语言有主次之分,他的双语能力同样是不平衡的。
双语能力是不相同的。通常情况翻译使用的母语是译语(译文)的语码,中国人将英文译成中文比较容易,将中文译成英文就困难,这就是涉外翻译单位终审要请外国人把关或专门请外国人翻译的原因。中国的民族语言翻译主要由少数民族担任,无论将民族语文译成汉文,或者将汉文译成民族语文,都会遇到对汉语文理解和使用的问题。翻译在对信息理解和语言使用能力上的问题,是造成翻译不对称的又一个重要原因。从信息接受者来说,与信息提供者具有相同的问题,在信息的理解和解码的能力上与翻译者并不等同,因此假定翻译者进行了等同的传译,信息接受者同样不能得到对等的理解。《目的论》的翻译理论,要求信息接受者等同地获得翻译的信息,事实上是不可能的。翻译的不对称原理正是建立在上述信息、语言和语言间接交际参与者之间的不对称基础上。
翻译不对称原理并不是否认语言的可译性,即语码转换的可操作性。语言可译性的基础是人类思维和认知能力的共同性、编码和解码能力的共同性和语言编码的相似性。语言的编码尽管五花八门,但也有共性:都以声音为载体、声音必须与意义相结合、意义单位在结构中的可分析性和规则性、意义范围的可控性、语言系统和表达的逻辑性等。人类思维和认知能力的共同性,也即对客观事物认识和逻辑的同一性,则是相互理解的基础。因此,不同语言或方言之间无论在语音、语法和语义上都能找到等同成分、相似成分、交叉成分和不同成分,从而使用所谓“颠倒、附益、引衬、同化、解构、重建、时空转换”等等方法进行重新编码,也即进行语码转换。这种重新编码或语码转换虽然是不等同或不对称的,却可以通过语言这种工具实现最大效益的信息传递和思想交流,达到交际的目的。
翻译不对称原理与翻译对等性原理的区别在于:翻译对等性原理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追求的目标是要求译文尽量接近原文,最高境界是完全等同,甚至超过原文,翻译的“创造论”“神化论”“译者中心论”正是这种理念的极端体现。翻译无论如何“神化”“超过原文”都不能不建立在原文和原意的基础上,离开了原文和原意是改编和改写,与翻译无关。翻译不对称原理是“知其不可为而不为”,追求的目标是“平衡”,即“两害相权取其轻”。明明知道原文和译文不可能对等和等效,也就是说信息的传达和语码转换必须损耗(偏离)原文或译文才能达到交际目的,那么就要寻找损耗(偏离)的“平衡”点,而不是直译派主要损耗(偏离)译文,意译派和其他派别主要损耗(偏离)原文。平衡点只能从信息、语言和交际参与者(信息提供者、信息接受者和信息传递者,也即语码转换者)方面去寻找。比如不可翻译的,可借鉴玄奘的“五不翻”原则借用原语,可译的则尽量使用译语,以利于信息接受者的理解和对译语资源的保护。过去民族语言翻译界曾经批判翻译中“挖、创、借”原则中的“挖”,所谓“挖”就是尽量发掘译语的固有成分或方式进行翻译,批判“挖”要求直接借用汉语,理由是有利于学习汉语。实际上少数民族学习汉语与本民族语言中汉语成分的多少没有直接的关系,相反,大量汉语词语和表达方式的借入既无益于对信息的理解,而且势必破坏民族语言的结构,不利于民族语言的发展和保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语言。平衡原则的目的是寻找最佳契合,传递最大的信息量,不拘泥于所谓的“形式”,在必须损耗(偏离)信息量的时候,要在原语和译语两个层面寻找平衡点,无论原语或译语损耗(偏离),都要以传递最大信息量为原则。不能从各种理论独特的关注点出发,以损失信息量实现片面的目标。比如为了照顾原文的风格或文化损害对译文的理解。为了达到最大信息量的传递,必要时对原文和译文都要有所损耗(偏离),而不是追求无谓的对等。
翻译不对称原理的意义在于以下几点:第一,
翻译不对称原理本身也是一个评价系统,可以从新的视角评价、思考和建立新的翻译理论。第二,
说明了翻译的相对性。翻译不是追求十全十美,完全对等,只能相对完善,翻译的优劣只是对信息传递得失的一种评价,不可能对等和等效,更不可能“神化”。第三,
翻译不对称原理追求的是为了满足传递最大信息量在原文和译文之间的“平衡”,而不是翻译对等原理追求的对等和等效。追求对等和等效必然造成失衡,甚至为了偏重语言、意义、文化、文体、风格、政治等因素,影响信息的传递,不仅不能等效,还会造成译文的偏误。第四,
翻译不对称原理不否认翻译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但这种创造性体现在寻找能传递最大信息量的原文和译文之间损耗(偏离)的平衡上,而不是极端的意译派和译者中心论提倡的脱离原文的恣意改写和改编。第五,
翻译者的双语能力和知识水平是翻译成败得失的基础。这与“译者中心论”不同,翻译不对称原理要求翻译者的平衡能力,而不是“译者中心论”的创造能力。平衡也是一种创造,但与译者中心论的创造不是程度的差别,而是本质的不同。第六,
翻译不对称原理要求翻译者专门化,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具备全能的知识面,文学、哲学、政治、法律、科技等都有极强的专门性,要全面熟悉这些专业的知识是不可能的,只有分科的专业翻译才能出精品。这与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区别是一样的道理。我们的翻译界,特别是民族语文的翻译,大多还处于全科医生式的翻译。
翻译不对称原理为翻译理论的评价和创建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和支撑点,转换了翻译的目标,提出翻译的平衡对策,对翻译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翻译的理论开拓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希望能对翻译的理论和实践有所助益。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Nida, E. & Waard, J. From One Language to Another[M].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1986; 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M]. Leiden, The Netherlands: E. J. Bill, 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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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atford, A Languistic Theory of Translation[M].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4] M. Lederer, La traduction aujourd’hui, Le modèle interprétatif[M]. Paris: Hachette, 1994.
[5] 卢少兵.西方翻译理论三阶段发展论[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
[6] 孙圣勇.西方翻译研究的文化取向、文化初识与文化转向[J].外语学刊,2010(4).
[7] 熊德米.奈达翻译理论评述[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
原载《民族翻译》2011年第4期